200多位村民聯名反映,12位縣人大代表呼籲——
  泰順最古老的廊橋上游
  藏著一處上萬平方米的養豬場
  豬場涉嫌未批先建,面積超一倍之多,縣國土局曾下達處罰通知
  □本報記者 王晨輝 文/攝
  在泰順洲嶺鄉和垟溪鄉交界溪上,橫跨著一座古樸優美的廊橋。因古時由三條巨木為主梁,跨溪架設而成,由此得名“三條橋”。
  這座“三條橋”的來頭不小,當年在拆舊橋時發現有貞觀年號的舊瓦,因此被猜測可能建於唐代,是泰順縣文獻記載歷史最早的橋梁。2006年,它作為泰順廊橋的15座單體之一,成為第六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近年,泰順的廊橋旅游逐漸升溫,來尋訪“三條橋”的游客越來越多。可是,身處橋畔的絕佳風景處,卻聞到風中隱隱夾帶著一股豬臊味,那就太煞風景了。
  有附近村民反映,在“三條橋”上游4公里處,新建了一個規模頗大的養豬場,大量糞尿殘渣污染著“三條橋”下的溪流,不僅影響了下游村民的生活,也破壞了“三條橋”周邊的旅游環境。
  前天,記者來到泰順就此事進行採訪。
  現場
  山頂上的豬場,蓄污池就地開挖無防護
  記者來到“三條橋”時,正是雨天,橋下溪水湍急。濕潤的空氣中,瀰漫著花草的清香。
  在村民的指引下,記者沿公路往“三條橋”的上游而去,一路高山林立,溪流環繞,風景甚好。但是,距離目的地還有近一公里處時,一陣風吹過,一股淡淡的臭味飄了過來。
  記者抬頭一看,山頂上有一片建築,村民們說,這就是那家豬場。
  豬場位於泰順縣羅陽鎮毛洋村山頭崗,走得越近,臭味也就越濃,時不時還傳來響亮的豬叫聲。
  這家豬場分上下兩片,相隔不遠,上面建有10個豬舍,下麵建了6個。
  豬場的下方,就地挖了兩個池子,連水泥都沒澆。一個池子里全是黑色黏稠狀的液體,另一個積滿了黃綠色的水。兩個池子都露天敞著,散髮著臭味。
  一位姓陳的工作人員稱,豬場是去年辦起來的,只有兩三百頭豬。老闆不在,豬場由五六個人看管,豬糞都是運走的,排放的污染不多。
  另一位姓毛的工作人員說,豬場是合法的,手續完備,有11個部門發過證蓋過章。不過,當記者提出要看看相關證件時,他卻稱老闆不在,找不到了。
  豬場污染溪流,影響下游村民生活用水
  豬場位於“三條橋”的上游,在“三條橋”的下游,分佈著幾個村莊,村民們對上游的這家豬場表示了不滿。
  毛顯厚是下游龍華村村民委員會主任,他說,天熱的時候,不要說“三條橋”了,就連他們村都能聞到比較明顯的臭味,有的村民甚至都不敢開窗戶。而除了臭味,更讓村民們擔心的,是豬場對水質的污染。
  “豬場的兩個蓄污池都不是封閉的,污水會通過土壤滲漏到溪流里。如果碰上連日下雨,池裡的污水還會溢出來污染溪流。”毛顯厚說。
  他帶著記者來到豬場的山腳下,指著山坡上的一道山澗痕跡說,“豬場的污水時常會混雜著雨水流下來,山腳下的泥水裡也會不時出現豬糞的痕跡。”
  龍華村村民王運招說,“三條橋”下的溪水,是村民們的生活用水,誰都不願意溪水遭到豬場的污染。而且“三條橋”的名氣才剛剛打出去,如果因為環境遭到破壞,對旅游造成影響,也是當地人不願意看到的。
  記者瞭解到,龍華村200多名村民曾聯名向有關部門反映,泰順縣12位縣人大代表提交代表建議,養豬場周邊的14個村委會聯合向各職能部門緊急遞交報告書,均要求政府部門採取有力措施,對養豬場進行取締與拆除。
  回應
  養豬戶:有關部門同意邊批邊建
  對於村民的意見,養豬戶們如何解釋?昨天上午,記者又來到養豬場。
  養豬戶毛方建說,豬場是合作社搞的,有多位農戶參與,是辦過相關審批手續的。
  農戶紀相義是這些養豬戶的技術指導員,他給記者看了《設施農用地審批呈報表》。上面寫道,合作社總用地面積為5784.94平方米。呈報表的背面,土地所在村村民委員會、轄區國土資源所審核意見、所在鄉鎮府審核意見、縣農業部門審核意見、縣國土資源部門審核意見各欄上,都簽了“同意”並蓋了章。然而,在“縣人民政府審批意見”一欄里,卻是空白。
  紀相義又出示了一份泰順縣農業局的《關於同意泰順縣下洋生豬規模養殖場建設項目的批覆》,上面寫同意建這個養殖場。
  紀相義解釋說,為什麼“縣人民政府審批意見”一欄為空白,是因為當時“順旺生豬養殖專業合作社”潛水流向珊溪庫區,政府進行拆遷,上千頭豬需轉移到這裡來,沒時間等手續完整再建場,所以才邊辦手續邊建豬舍。為此,泰順縣珊溪水利樞紐水利管理委員會辦公室還在申請報告上蓋過章。
  紀相義認為,這份報告,可以作為他們邊批邊建的理由。而且他強調,村民們認為的污染問題,其實並不存在,豬糞都是及時運走的。
  去年12月27日,養豬戶們收到了泰順縣國土資源局發來的《行政處罰告知書》,責令他們退還土地並沒收土地上的建築物和構築物。上個月,他們向溫州市國土資源局申請行政覆議。
  調查
  鎮政府:
  曾下達停工通知書
  前天下午,記者來到羅陽鎮政府,在分管國土資源等工作的副鎮長王福良的桌上,記者看到了一份《無違建縣創建工作手冊》,上面提到,今年羅陽鎮要處理的違建是5萬平方米。
  那麼,這個5萬平方米是否包括這個豬場呢?王福良說,他3月26日才上任,對情況不是很清楚,會去調查瞭解。
  記者另外還查到關於下洋生豬養殖合作社的情況彙報。2012年起,溫州全面推開珊溪庫區畜禽污染源整治工作。養殖場拆除後,大量原養殖業主到庫區外尋新的落腳點,下洋生豬養殖場就是文成縣部分養殖業主和毛洋村村民毛建永商定合伙擴建的。
  去年9月中旬,羅陽鎮接到部分群眾舉報該養殖場違法養殖事件後,當天就實地查看,環保部門下達了停工通知書,鎮里還要求清理臨時污水池中的污水等等。
  縣國土局:
  覆議如果沒通過,
  會要求養豬戶騰空場地
  昨天,記者再次來到泰順縣國土資源局,監察大隊大隊長潘雲信表態,目前此事正在行政覆議階段,如果覆議沒有通過,他們會要求養豬戶騰空場地,如果對方不履行,會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潘雲信說,養豬場在建過程中,就有下游群眾進行了舉報。他們也曾多次勸阻制止,但是對方不聽。
  他出示了一份《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是去年7月22日開的。然而,這份通知並沒有制止豬場的建設。“他們在通過審核後還未通過審批的階段,就開建了。未批先建行為,是違法的,必須進行處罰。就算他們持有工商執照,也不代表合法,用地必須經過縣人民政府審批。”
  今年1月4日,泰順縣國土資源局就對這個豬場開出了《行政處罰決定書》。為何過了這麼久,這個豬場還在呢?
  潘雲信解釋,今年3月,養豬戶就《行政處罰決定書》,提起行政覆議,覆議時間是兩個月。到期後,如果覆議沒有通過,他們會要求養豬戶馬上騰空場地,如果不履行,會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不僅沒有經過審批
  面積也超了很多
  從今年1月開出的這份處罰決定書中,記者發現,這個豬場其實從2008年就開建了,當時沒有經過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可為什麼直到現在才處理呢?
  潘雲信說,長期以來,縣裡對農業這一塊是扶持的。但是去年擴建之後,反映這方面情況的人多了,引起了他們的重視。
  “說白了,農業企業沒有大問題,我們能支持就儘量支持。但是確實涉及違法的,又被反映較多的,就得依法處理。”潘雲信說。
  那麼,對於珊管辦那份簽了字的報告,是否可以作為養豬戶們邊批邊建的理由呢?潘雲信認為,那是珊管辦的意見和建議,對他們來說,仍是要嚴格按法律來執行。
  另外,記者發現,養豬戶《設施農用地審批呈報表》上寫的總用地面積是5784.94平方米,而泰順縣國土資源局行政處罰決定書的面積卻有11526.91平方米之多。
  潘雲信說,土地沒有經過審批,不管建多大,都是違法的。退一步講,就算經過了審批,面積超了這麼多,同樣也是違法的,他們也是要處理的。
  (原標題:泰順最古老的廊橋上游藏著一處上萬平方米的養豬場)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nm54nmblqx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